西安理工大学

标题: 西安理工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[打印本页]

作者: shlinpin    时间: 2021-5-14 14:30
标题: 西安理工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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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安理工大学是中央与地方共建,陕西省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,是国家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——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实施院校,陕西省“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”。2020年7月,学校成为工业和信息化部、陕西省共建高校。学校是我国西北地区水利水电、装备制造、印刷包装行业高级专门人才的重要培养基地和科研中心之一。
学校建有金花、曲江、莲湖3个校区和1个大学科技园。有普通全日制本科生18000余名,博士、硕士研究生近8000名。有教职工2600余人,其中高级职称940余人。现有14个博士一级学科,25个硕士一级学科,9个博士后流动站,39个国家、省部级重点科研基地。建有“谢赫特曼诺奖新材料研究院”,13个院士工作室。双聘院士4人,入选国家级人才10人、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,国家优青、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5人,省部级人才工程103项。近十年,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励196项,国家自然基金767项、社科基金46项,国家发明专利1918件,国际发明专利17件等。长期以来,学校发扬“艰苦奋斗、自强不息”的精神,努力建设以工为主、多学科协调发展,特色鲜明的国内一流教学研究型大学。
诚挚欢迎有志于投身高校教育事业的优秀人才加盟我校,共创辉煌!
一、博士师资引进条件
(一)政治素质高、作风正派、品学兼优、身心健康。
(二)“双一流”建设高校培养的优秀博士或博士后和海外博士或博士后;本科和硕士阶段毕业学校层次原则上不低于我校。对于研究成果突出的博士和博士后,以及引进博士师资难度较大的学院(部),可适当降低条件。
(三)能胜任相关课程的讲授工作,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,学术水平达到我校所在学科同年龄段教师的前列。
(四)应届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在32周岁以下,有相应工作经验的可适当放宽。
二、博士师资管理方式和待遇
我校博士师资引进管理方式分为三种形式,即按照事业编制管理、预聘制管理和师资博士后管理。
(一)按照事业编制管理
1.按照事业编制管理的博士师资,入校工作后工资按照讲师十级标准执行;安家费为3.0~7.5万元,科研启动费为2.0~12.5万元,专项办公费为1.0万元;未评定教授或副教授任职资格前,生活补贴500元/月(发放时间不超过3年);学校未解决住房前,租房补贴1500元/月(发放时间不超过3年)。
2.按照学校特评有关规定评定副教授任职资格者,聘用到副教授七级岗位;安家费为10.5~15.0万元,科研启动费为4.5~15.0万元,专项办公费为3.0万元;学校未解决住房前,租房补贴1500元/月(发放时间不超过3年)。
3.按照学校特评有关规定评定教授任职资格者,聘用到教授四级岗位;安家费为15.5~20.0万元,科研启动费为9.5~20.0万元,专项办公费为6.0万元;学校未解决住房前,租房补贴1500元/月(发放时间不超过3年)。
(二)按照预聘制管理
按照预聘制引进的博士师资,依照人事代理的方式管理。学校、学院(部)和预聘制博士师资三方签订劳动合同,合同期限为三年。合同期满前一个月,学校和学院(部)组织考核,考核合格,经学校审批后择优转入事业编制;考核不合格,合同到期后自动终止,学校不再续聘。
1.实行“15万+”协议工资制,其中国家工资为3.5万元/年,岗位基础津贴为7.0万元/年,业绩奖励津贴为“4.5万+”元/年。合同期内取得的高水平科研论文、著作等,按照学校标志性科研成果奖励办法执行。
2.安家费为3.0~7.5万元,科研启动费为2.0~12.5万元,专项办公费为1.0万元,生活补贴500元/月,租房补贴1500元/月。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
3.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按照《西安理工大学人事代理人员管理办法》(西安理工人事〔2018〕12号)文件执行。
4.合同期内获批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、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者,个人提出申请,经学校审批后可提前转入事业编制。
5.转入(含提前转入)事业编制后,工资自学校审批之月起按照事业编制博士师资有关规定执行。
(三)按照师资博士后管理
学校、学院(部)和师资博士后三方签订工作协议。协议期满前一个月,学校、学院(部)和博士后流动站组织考核,考核合格,经学校审批后择优转入事业编制;考核不合格,按照国家和陕西省博士后有关管理规定执行。
1.实行“15万+”协议工资制,其中国家工资为3.5万元/年,岗位基础津贴为7.0万元/年,师资博士后津贴为4.5万元/年;其他业绩按照学校业绩奖励积分办法执行;合同期内取得的高水平科研论文、著作等,按照学校标志性科研成果奖励办法执行。
2.科研启动费为5.0万元,租房补贴为1500元/月。
3.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按照《西安理工大学人事代理人员管理办法》(西安理工人事〔2018〕12号)文件执行。
4.按照师资博士后管理期间获批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、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,个人提出申请,经学校审批后可提前转入事业编制。
5.转入(含提前转入)事业编制后,工资自学校审批之月起按照事业编制博士师资有关规定执行,引进待遇自学校审批之月起按照事业编制博士师资有关规定补差。
(四)子女教育
附属幼儿园、小学、中学,为博士师资子女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。
三、西安理工大学2021年博士师资招聘计划
具体计划见附件
四、西安理工大学人事处联系方式
(一)事业编制和预聘制博士师资
联系电话:029-82312317
邮    箱:zhp@xaut.edu.cn
(二)师资博士后
联系电话:029-82312204
邮    箱:rsczhk@xaut.edu.cn
(三)人事处网址:http://renshichu.xaut.edu.cn
单位地址:陕西省西安市金花南路5号
学校网址:http://www.xaut.edu.cn
邮政编码:71004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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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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